一、实习科目和时间分配
1、根据法医学专业培养目标要求,法医学专业的实习根据教学大纲分为法医病理学、法医物证学、临床法医学、法医毒理学及毒物分析学四个方面。
2、法医学专业本科生实习期为16周,每位实习生自选一个专业进行实习。
二、实习目的和要求
1、实习期间,为每位实习生配备1名专业带教导师和1名学术导师,专业带教导师负责指导实习生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掌握,学术导师负责定期与实习生沟通,了解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情况,为实习生解决相关问题,指导实习生的实习工作。
2、实习生每天记录实习日志,记录实习期间所学内容,及时进行归纳总结,学术导师定期检查实习生的实习日志,至少每周1次,并给出评价,及时反馈给实习生。
3、每个专业实习结束后,专业带教导师填写实习生专业实习评价表,对实习生的实习完成情况进行评价。
4、实习生除按照各专业实习要求完成所选专业的实习工作之外,最后需完成1篇毕业论文,毕业论文可以选择实习过程中的经典案例或特殊案例,也可以是实习过程中进行的相关研究工作。
三、实习考核方法
1、实习考核由实习日志、实习生专业实习评价表、毕业论文三部分组成,各占20%、40%、40%权重。
2、实习日志由实习生的学术导师按照评分标准给出评分。
3、实习生专业实习评价表由实习生的专业带教导师完成。
4、毕业论文及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给出评分。
实习结束后,考核由所在学系统一组织,实习生必须提供实习考核鉴定表、实习报告(法医学鉴定意见书)、实习周记及毕业论文。